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预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全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凉州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制度》,结合我区文物保护实际,定于2022年3月开展全区第一季度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及长城墙体两侧10米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二、巡查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3月24日,共4天。(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巡查方法
本次巡查分三个巡查组,重点对全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各级各类古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一)全面自查自纠(3月15日至3月18日)。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2022年度凉州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对辖区文物保护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填写文物安全巡查表(附件2)。同时,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对本年度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科学合理安排,对各自辖区内的古建筑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并向巡查组做书面汇报。
(二)集中抽查检查(3月21日至3月24日)。由区文旅局组成三个巡查组对全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各级各类古建筑进行抽查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1),认真查找存在的各类文物安全隐患和长城两侧10米范围内安全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三)系统汇总总结(3月25日至3月29日)。巡查工作结束后,将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自查检查,对照《2022年度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内容,认真细致进行自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对检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向巡查组提供书面说明,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并准备相关印证资料,积极主动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
附件:1.2022年第一季度文物安全巡查时间安排表2022年第一季度巡查时间安排表.xlsx
2.文物安全巡查表文物安全巡查表(1).xls
凉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