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文物(长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成立长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整合各部门力量,共同做好我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定边县文物(长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定边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主要指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境内文物(长城)安全工作,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定边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苗玉祥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许 君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俊飞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姜婧妮 县政府副县长
郭永刚 县检察院检察长
张 巍 县公安局局长
王廷奎 县文旅局局长
成 员:纪振武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明山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 凡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局长
杨卫东 县财政局局长
屈彦智 县工贸局局长
薛 诚 县交通局局长
万光宏 县住建局局长
李小涛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治安 县林业局局长
王 军 县水利局局长
张国智 定边街道办主任
钟学强 贺圈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光平 砖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阳阳 盐场堡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明强 白泥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 敏 安边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 洋 红柳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彦宾 郝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武振福 杨井镇人民政府镇长
贺海洋 白湾子镇人民政府镇长
薛志有 新安边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利军 姬塬镇人民政府镇长
孟巧丽 冯地坑镇人民政府镇长
艾 飞 樊学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 永 张崾先镇人民政府镇长
屈文飞 学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夏 渊 油房庄乡人民政府乡长
白 桦 石洞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葛昊明 堆子梁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永东 纪畔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姜婧妮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廷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处理文物保护工作日常事务等。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文物(长城)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物(长城)保护规划及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全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建立文物(长城)保护协同机制和长效机制。
三、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联席会议由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贸局、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
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指导全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重点项目规划。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文物(长城)保护专项资金的落实及资金的监管工作。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指导全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加强文物(长城)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落实长城“四有”和“四个一”工作机制。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文物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履行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手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基本建设考古前置制度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加强文物(长城)保护工作。
县工业商贸局:做好文物(长城)保护行业监管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文物犯罪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本辖区内文物(长城)保护落实推进工作。
四、工作职责和要求
由分管副县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文旅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原则上每年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总结上年度文物(长城)保护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积极推动我县文物(长城)保护工作全面展开。
定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